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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行政作業 > 專案投保規定富邦產物
 

富邦產物守護系列-四簡易內容及投保規定

守護系列-四簡易內容 項目 簡易投保規定
承保項目 方案A 方案B 方案C 方案D 類業類別限制 ※1〜3類最高500
※第4類最高300
一般意外身故或殘癈 100萬 200萬 300萬 500萬 投保
年齡
※0歲〜70歲
自動續保至70歲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200萬 200萬 200萬 1000萬 承保
限制
※未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外國人,
  投保時需附居留證、護照及健保影
  本,外籍配偶另附證明文件影本如
  戶口名簿等。
※外籍幫傭、勞工限投保200萬
  外籍配偶200萬。
※學生、無業者、海外工作者、留學
  生限投保200萬。
※受益人非二等親以內者(附受益人
  ID及電話)
地震特定意外事故 1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意外 1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大眾運輸、地震、颱風洪水土石流保額金額包含一般意外保額
燒燙傷意外事故 100萬 200萬 300萬 500萬
傷害緊急救護費用 2500/次
意外住院保險金【最長90天】 1000元/日 2000元/日
加護病房保險金【最長90天】 2000元/日 4000元/日
骨折未住院津貼【依骨折表】 3萬 6萬
住院慰問金【住院三日以上】 1000元/次 1000元/次 不承保
人員
※職業類別第五、六類及標示
※特種娛樂場所從業人員,不承保。
※空中、海上服勤人員。
※海上作業者及船員(含商船、漁船)
意外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 2萬 3萬 4萬 5萬
實支實付及日額可同時給付
【加護病房保險金已含意外住院保險金】
年繳總保險費 1290 2290 3390 5290 身體障
礙者投
保規則
拒保
單雙眼失明、一級殘、糖尿病、癌症、植物人、腦中風、腦瘤、心臟病、酒精及藥物成癮者、肝硬化、尿毒症、肌肉萎縮症。
上限200萬
聾啞及語言、咀嚼、四肢機能障礙、四肢缺損或畸形。




※二等親以外受益人之指定,其傷害險之總保險金額須以200萬 
   為上限,且必需註明受益人之ID號碼及連絡電話。
※若有200萬以上需求除原受益人外,須再加列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或直系親屬(至少一人),並採取均分方式。
※外籍人事之投保需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及填寫受益人之
  「連絡電話及地址」雇主不得為受益人。



※本專案自動續保限要被保險人同一人。(未滿20歲及心神喪失
   或精神秏弱者,不在此限)。
※自動續保只開放信用卡繳款件,並不得中途變更信用卡資料。
※信用卡繳款需同時填寫於要保書,不得投保後再提供信用卡補
   輸入
注意
事項
※14歲以下可投保A方案
本專案不接受中途增加(新增)保額或承保項目

富邦產物守護系列-七簡易內容及投保規定

守護系列-七簡易內容 項目 簡易投保規定
承保項目 計劃一 計劃二 計劃三 計劃四 計劃五 類業類別限制 ※1〜3類最高500
※第4類最高300
一般意外身故或殘癈 100萬 100萬 200萬 300萬 500萬 投保
年齡
※0歲〜70歲
自動續保至70歲
搭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殘廢增額給付   100萬 200萬 300萬 500萬 承保
限制
※未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外國人,
  投保時需附居留證、護照及健保影
  本,外籍配偶另附證明文件影本如
  戶口名簿等。
※外籍幫傭、勞工限投保200萬
  外籍配偶200萬。
※學生、無業者、海外工作者、留學
  生限投保200萬。
※受益人非二等親以內者(附受益人
  ID及電話)
搭大眾運輸工具意外身故或殘廢增額給付 100萬 2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意外傷害全殘增額給付   1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傷害緊急救護費用 × 2500/次
意外住院保險金
【最長90天】
1000元/日 2000元/日
加護病房保險金
【最長90天】
2000元/日 2000元/日
骨折未住院津貼
【依骨折表】
3萬 6萬
住院慰問金
【住院三日以上】
1000元/次 1000元/次 不承保
人員
※職業類別第五、六類及標示
※特種娛樂場所從業人員,不承保。
※空中、海上服勤人員。
※海上作業者及船員(含商船、漁船)
意外醫療保險金
【實支實付】
2萬 2萬 3萬 4萬 5萬
以上各項給付均可個別同時申請
年繳總保險費 1~4類 1190 1360 2550 3520 5390 身體障
礙者投
保規則
拒保
單雙眼失明、一級殘、糖尿病、癌症、植物人、腦中風、腦瘤、心臟病、酒精及藥物成癮者、肝硬化、尿毒症、肌肉萎縮症。
上限200萬
聾啞及語言、咀嚼、四肢機能障礙、四肢缺損或畸形。
5~6類 × 4950      




※二等親以外受益人之指定,其傷害險之總保險金額須以200萬 
   為上限,且必需註明受益人之ID號碼及連絡電話。
※若有200萬以上需求除原受益人外,須再加列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或直系親屬(至少一人),並採取均分方式。
※外籍人事之投保需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及填寫受益人之
  「連絡電話及地址」雇主不得為受益人。



※本專案自動續保限要被保險人同一人。(未滿20歲及心神喪失
   或精神秏弱者,不在此限)。
※自動續保只開放信用卡繳款件,並不得中途變更信用卡資料。
※信用卡繳款需同時填寫於要保書,不得投保後再提供信用卡補
   輸入
注意
事項
※14歲以下可投保計劃一方案
本專案不接受中途增加(新增)保額或承保項目

富邦產物十全大補專案簡易內容及投保規定

十全大補簡易內容 項目 簡易投保規定
承保項目 計畫A 計畫B 計畫C 計畫D 類業類別限制 ※1〜3類最高500
※第4類最高300
一般意外身故或殘癈 100萬 200萬 300萬 500萬 投保
年齡
※14足歲〜70歲
自動續保至70歲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000萬 2100萬 承保
限制
※未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之外國人,
  投保時需附居留證、護照及健保影
  本,外籍配偶另附證明文件影本如
  戶口名簿等。
※外籍幫傭、勞工限投保200萬
  外籍配偶200萬。
※學生、無業者、海外工作者、留學
  生限投保200萬。
※受益人非二等親以內者(附受益人
  ID及電話)
海外意外事故 200萬 300萬 400萬 600萬
電梯特定意外事故 2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地震特定意外事故 2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意外 2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意外傷害全殘保障 200萬 400萬 600萬 1000萬
燒燙傷意外事故 100萬
傷害緊急救護費用 2500/次
以上各項保險金額為最高理賠金額
意外選擇型給付【同一事故定額及實支實付擇一給付】 不承保
人員
※職業類別第五、六類及標示
※特種娛樂場所從業人員,不承保。
※空中、海上服勤人員。
※海上作業者及船員(含商船、漁船)
定額給付
意外住院保險金【最長90天】 1000元/日 2000元/日
加護病房保險金【最長90天】 2000元/日 4000元/日 身體障
礙者投
保規則
拒保
單雙眼失明、一級殘、糖尿病、癌症、植物人、腦中風、腦瘤、心臟病、酒精及藥物成癮者、肝硬化、尿毒症、肌肉萎縮症。
上限200萬
聾啞及語言、咀嚼、四肢機能障礙、四肢缺損或畸形。
燒燙傷病房【最長90天】 3000元/日 6000元/日
門診手術保險金 1000元/次 2000元/次
骨折未住院津貼【依骨折表】 3萬 6萬
住院慰問金【住院三日以上】 5000元/次
實支實付
意外住院保險金【每次事故】 5萬 10萬 受益人 規定 ※二等親以外受益人之指定,其傷害
  險之總保險金額須以200萬為上限
  且必需註明受益人之ID號碼及連絡
  電話。
※若有200萬以上需求除原受益人外
  須再加列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或
  直系親屬(至少一人),並採取均
  分方式。
※外籍人事之投保需指定「身故保險
  金受益人」及填寫受益人之「連絡
  電話及地址」雇主不得為受益人。
住院慰問金【住院三日以上】 5000元/次
年繳總保險費 1880 2880 3880 5880
自 注
動 意
續 事
保 項
※本專案自動續保限要被保險人同一人。(未滿20歲及心神喪
  失或精神秏弱者,不在此限)。
※自動續保只開放信用卡繳款件,並不得中途變更信用卡資料
※信用卡繳款需同時填寫於要保書,不得投保後再提供信用卡
  補輸入。
本專案不接受中途增加(新增)保額或承保項目